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,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。如何促进执法司法行为标准化、规范化、法治化,着力提升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公信力,让民营企业经营者真切感受到公开透明、公平正义?对此,“30条”明确提出两点要求:
一是大力推进“阳光执法”、“阳光司法”。进一步强化涉民营企业案件办案流程公开、法律依据公开和投诉渠道公开,最大限度让执法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切实加强涉民营企业案例指导,及时公布一批涉民营企业执法司法典型案例,指导规范政法机关依法妥善处理涉民营企业案件。
二是强化涉民营企业执法司法行为管理。制定完善涉民营企业执法办案标准指引和操作规程,促进执法行为标准化、规范化、法治化,确保执法办案人员有章可循、办案行为严格规范。严格执行办案保密纪律,对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涉案信息严格保密。进一步完善司法监管制度,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,对重大、复杂涉民营企业司法案件,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、检察委员会等制度作用,做到严格把关、公正司法。